上市公司造假,又见造假( 二 )



星空君查了一下证监会的拟处罚方案 , 第一责任人是董事长 , 紧随其后的是总经理 , 后面就是财务总监 。
罚款金额高达500万元 。
财务副总监的罚款金额也有400万元 。

有没有发现 , 财务部长和具体经办的会计没有被罚?
是的 ,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 企业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 只是执行的会计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所有操作的单据都有领导的签字) 。
有意思的是 , 独董们也没能独善其身 , 分别被处罚150万元和100万元 。
讲个笑话:立方数科给独董们开的年薪是10万元 。
得不偿失?。 ?
三、事务所
公司造假的同时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三年为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对于事务所来说 , 侥幸心理过于严重 。 星空君早就总结过 , 中国监管层对A股的管理思路发生了变化 , 正在逐步对事务所下重手 。
证监会称 , 决定对本案所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 涉嫌未能勤勉尽责的将依法严惩 。 对于相关违法行为可能涉及的证券犯罪问题线索 , 该会将坚持应移尽移的工作原则 , 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 。